灵比中文文化协会章程
2024年6月
第一条 协会名与隶属地
§1.1 协会名:
丹麦语: Lyngby Kinesisk Sprog & Kultur Forening
英语: Lyngby Chinese & Culture Association
中文: 灵比中文文化协会
§1.2 协会的隶属地为 ”灵比-托拜克”市
第二条 宗旨
§2.1 协会的宗旨是推广中文及中华文化,并组织社区和社会活动,为会员提供真实的文化体验和理解,并努力确保汉语教学的质量和专业框架。
第三条 会员
§3.1 本协会的主要成员是学习中文的学生和中文老师。未成年学生的家长将代表其子女参加会员大会,理事会选举等活动。
§3.2 若想成为协会会员,需提交入会申请,申请批准后缴纳会费成为会员。
§3.3 协会成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对于任何违反协会章程或规定的行为,理事会有权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
§3.4 协会会费每半年缴纳一次。在缴纳过会费的基础上,会员可以根据学习及活动内容,缴纳学费或活动费。学费或活动费每半年缴纳一次。
§3.5 会员如中途退出协会,除特殊情况外,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6 逾期没交费的会员,会员资格将自动取消。
§3.7 如果中文老师没有子女在校学习,老师既为会员。
第四条 全体会员大会
§4.1 全体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4.2 理事会应至少提前 14 个日历日通知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常规全体会员大会应每年举行一次, 且最晚要在上一年的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后的14个月内举行。
§4.3 常规全体会员大会的议程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1. 选出大会主持与记录员
2. 理事长做年度报告
3. 汇报并通过上一年账目
4. 汇报下一年度的预算与会费,并予以批准
5.偶数年选 3 名理事 + 1 名候补理事。奇数年选 2 名理事 + 1 名候补理事。(参见§ 5.2)。
6.选出下一年审计帐目的审计员(审计员不能是理事,理事家属,候补理事,候补理事家属)
7.其他事项
§4.4 除组织章程的修改和组织解散的决定外,会员大会的所有决定均以普通多数票做出。
§4.5 所有会员均享有平等的投票权,每个会员一票 。
§4.6 大会记录必须在大会结束后 14 个工作日内发送给所有成员。
第五条 协会理事会
§5.1协会会员有资格参选理事会竞选,理事会会员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5.2 理事会由5名理事和2名候补理事组成。
§5.3协会的日常管理由理事会负责。
§5.4 协会理事会的一半成员每年进行选举,详见 §4.3。
§5.5 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财务理事和其他理事组成,并在符合章程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的议事细则。
§ 5.6 理事和候补理事的任期为2年, 如有理事中途退出,候补理事将成为理事。
§ 5.7 理事和候补理事的任期结束后,可通过全体会员大会再次参选理事。
§ 5.8 理事和候补理事都参与协会的日常工作中,但只有理事具有理事会投票权和签署授权。
§ 5.9 在常规全体会议大会结束并选举出新任理事后的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上,由理事会投票选出新一任理事长和副理事长。
第六条 签署授权
§6.1 本组织在签署文件时需要通知理事会全体理事,并经多数理事同意,由至少两位理事签署。
§6.2 购买、抵押或出售不动产需要理事会全体理事的签名。
§6.3 年度财务报表需要理事会全体理事的签名。
§6.4 超过 500kr 的财务支出,需要经过经多数理事同意批准。
第七条 会费
§7.1 年度会费由理事会提议并经会员大会批准。
§7.2 中文学校的教师和教师子女可以免除收取会费。如教师子女在中文学校学习,可以免除其子女在中文学校的学习费。
§7.3 协会理事,候补理事及其子女, 在协会预算有盈余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免会费和学费。
第八条 章程修订
§8.1 协会章程的修订须经参与会员大会的三分之二多数会员同意。
第九条 特别会员大会
§9.1 如果超过1/2的理事(不包含候补理事)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则应从触发日起的90个日历日内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如遇不可抗力,可在90日内调整开会日期一次。
§9.2 如果超过1/3的会员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则理事会有义务从触发日起的90个日历日内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如遇不可抗力,可在90日内调整开会日期一次。
§9.3 如果整个理事会希望同时辞职,则从理事辞职日起的90个日历日内召开特别大会。
第十条 会计与财务
§10.1 财政年度为 1月 1 日至12 月 31 日。账目必须经过审计,并由审计员和财务主管签字后方可提交大会。
§10.2 审计每年在财政年度结束后进行一次。
§10.3 协会只对在任何特定时间属于协会的资产承担义务。协会成员或理事会不承担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解散
§11.1本组织的解散须经参与会员大会的五分之四多数会员同意。
§11.2 协会解散时,协会资金应移交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如果本章程语言之间存在冲突,则以中文理解为准。
§12.2 在会员大会投票环节,不能出席的会员可以委托出席的会员代表投票。